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扎实推进全市品牌建设,根据《关于打造“好品滨州”质量公共品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滨市监字〔2025〕1 号)有关要求,市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好品滨州”品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好品滨州”品牌评价分为产品品牌、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三个类别。其中,产品品牌类别细分为制造业、农业、服务业三个领域。
二、评价重点及原则
(一)聚焦传统产业升级、优势产业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以品牌建设助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
(二)聚焦现代物流、商贸流通、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鼓励申报新型服务模式和服务项目。
(三)围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直播经济等新消费业态,以及乡村振兴周边产业和民营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扶持力度。评价工作适当向促消费领域倾斜,助力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消费。
三、评价数量
第二批“好品滨州”计划评价发布品牌数量不超过20 个。
入选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好品山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华老字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类)、冠军产品的,直接认定为“好品滨州”,品牌主体不参与申报、评价,不占用“好品滨州”评价名额。
四、评价流程
(一)组织动员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摸清各部门品牌建设情况,围绕属地产品品牌、区域品牌、地理标志进行广泛动员,并推荐符合条件的品牌主体申报“好品滨州”。
(二)自愿申报
申报方式为线上申报。申报主体登录申报系统(网址:http://124.128.38.37:801/haopinbinzhou/),按照申报表(见附件1)要求,通过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同时上传印证材料,填报的数据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
(三)审核推荐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登录品牌审核系统(网址同上)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对拟推荐品牌主体进行排序并填报《“好品滨州”品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四)审查评审
市局根据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申报主体填报材料进行量化赋分和专家评审。
(五)公示发布
结合资格审查、量化赋分和专家评审情况,形成“好品滨州”品牌建议名单,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后,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发布“好品滨州”品牌名单。
五、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加强对“好品滨州”品牌评价工作的组织发动,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严格比对印证,确保推荐主体优中选优,合理控制推荐数量。“好品滨州”填报、审核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至25日24:00(其中10日至13日8:30-17:00,14日至25日全天),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旸、孟晓君,联系电话:8103768、8103748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5日
来源: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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