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全面了解各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运行状况,请各依托单位编制报送2024年度运行情况报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省应急管理厅公布的建设和运行1年(含)以上的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
二、报送要求
年度报告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主要研究方向,概述本年度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作为主要完成单位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与进展、承担的科研任务以及实际应用成效,下一年工作计划以及对省应急厅科技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三、报送方式
请于2月20日前将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年度报告一式一份报送至省应急厅科信处。报送材料如涉及保密内容,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四、其他要求
年度运行报告是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运行情况评估与支持的重要依据,请各依托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填报工作,认真审核填报材料,把好质量关、诚信关。各依托单位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无故不报的,按考核评估不合格处理。
联系人:纪兆云,联系电话,0531-51787956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洄龙路1号省应急厅222房间
电子邮箱为:sdyjkxc@shandong.cn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2月11日
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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