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济南市联合青岛市、枣庄市、潍坊市等地共同申报的济青枣潍工业母机集群入选2024年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并获批部分省级财政资金。为做好资金使用,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资金管理及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工信规〔2024〕24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工指〔2025〕16号)文件精神,按照《济南市工业母机领域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资金评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开展我市工业母机领域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集群重点项目建设。主要用于支持集群内企业聚焦延链、补链、强链实施的重点产业链项目;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实施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联合实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二)集群促进组织建设。主要用于加强集群促进组织自身软硬件能力建设,提升网络化协作水平,开展集群规划编制、专家咨询、宣传报道等工作以及针对集群内企业需求开展的人才招引、培训交流、公共服务等各类活动发生的费用。
二、申报条件
(一)集群重点项目申报条件。项目单位是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济南市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申请集群资金的相关项目必须在济南市区域内落地实施;项目已享受省级、市级及其他财政扶持的,不再重复支持;项目单位(企业)需符合社会诚信、安全生产、“绿色门槛”等制度要求;项目2024年1月1日(含)后开工建设。
(二)集群促进组织申报条件。促进组织为省级工业母机集群发展促进组织。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集群重点项目申报,对项目单位生产经营状况、申报资格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失信惩戒、安全生产、是否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项目查重等情况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集群促进组织建设申报。
(二)审核认定。采用书面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方式对项目单位、促进组织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集群资金分配方案后拨付。
四 、申报材料
(一)集群重点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备案代码、实施企业、项目总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年限、设备购置发票、合同或项目预期社会经济效益等。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包括近三年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以及相关项目开展和生产经营情况。
4.项目建设备案证明等审批材料,已竣工项目提供竣工验收材 料。
5.《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价)申报表》(附件1)。
6.《单位(企业)申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附件3)。
(二)集群促进组织建设申报材料。
1.集群促进组织建设情况介绍。包括自身服务能力建设,开展的服务活动,规划编制、专家咨询、宣传报道等集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
2.促进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促进组织建设绩效目标(评价)申报表》(附件2)。
五、相关要求
(一)严格把关。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属地单位(企业)的集群资金申报审核工作。符合申报要求的,行文出具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明确“推荐单位(企业)均已通过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安全生产、社会诚信制度审核,同一单位(企业)同一项目省市资金未重复支持的情况”等内容,并附推荐表(附件4)。
(二)注意事项。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于10月27日之前将推荐意见、企业项目申报书面材料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pdf+word)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奥大厦C410室);集群促进组织于10月27日之前将促进组织申报书面材料2份及电子版(pdf+word)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龙奥大厦C410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赫 王伟0531-51705721;
邮 箱:sgxjznzzyzbcyc@jn.shandong.cn
附 件: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价)申报表.docx
2.促进组织建设绩效目标(评价)申报表.docx
3.单位(企业)申报承诺书..docx
4.区县推荐表.docx
5.申报材料封页模板.docx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8日
来源: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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