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全市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升专技人员素质能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济南市市属及以下各类事业(不含参公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专技人员,从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新型职业农民和符合贯通政策的高技能人才,均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二、学习要求
全市专技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依托“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221.214.69.254:9090/)开展培训,学习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学习内容及方式
(一)公需科目。培训主题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推进高质量就业”,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业创业、数字经济、绿色低碳、专精特新、乡村振兴、应急管理、网络安全等系列课程。专技人员通过市继续教育平台“公需课讲堂”参加学习。
(二)专业科目。专技人员通过“市继续教育平台——专业课广场”参加专业科目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学时,学时自动推送至“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7.73.255.69:9080/),并可通过此平台查询学时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职称时,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提取近5年继续教育学时,作为职称申报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要把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技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认真审核专技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情况,严格将继续教育学时规定落实到位。
(二)拟参加2024年度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专技人员,应于申报时间截止前一周完成近五年每年90学时继续教育,以免影响职称评审。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照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联系方式
1.市继续教育平台客服:68962778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51705953
3.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历下区:88152309 市中区:82078357 槐荫区:87953658
天桥区:85872685 历城区:66899790 长清区:87226534
章丘区:83213045 济阳区:84238991 莱芜区:76111638
钢城区:75873010 平阴县:87882886 商河县:84880107
高新区:88871237 南山区:88112688 起步区:66604391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6日
来源: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注:本文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创者享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