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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济南)业务合作银行的通知

来源:山东政购发布时间:2024-01-10分类:工信

各驻济银行:

 

为促进我市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引导银行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根据《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154号)相关要求,现面向驻济银行征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济南)业务合作银行,相关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地法人银行及外地银行在济南市设立的市级分行。

二、遴选方式

请意向合作银行联系济南科技创新促进中心,报送意向合作银行情况简介。经专家论证,纳入济南市合作银行范围的签订合作协议。

三、报送内容

1. 银行基本情况简介。

内容包括:银行基本情况,近三年对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情况,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备案、风险补偿情况,风险防控、利率优惠、服务质量、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产品等(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上内容)。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银行承诺书(格式附后)。

3. 报送时间

以上内容纸件加盖公章,银行简介一式五份,承诺书一份(含电子版),于1月15日前报送至济南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四、联系方式

济南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88872180

 

附件:

合作银行承诺书.docx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9日  

来源: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注:本文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创者享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附件:

承诺书

 

为保证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发放、备案、风险补偿和贴息等工作顺利开展,我行承诺: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管理办法》、《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济南市工作指引》和《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济南)业务合作协议》,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发放、备案、贷后管理、风险预警和补偿资金申请等工作。

2. 保证风险补偿资金用于冲抵同一笔不良贷款本金损失,建立不良本金追偿、抵押财产处置和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工作台账,在获得风险补偿后继续履行追偿责任,按相关规定及时返还收回资金。确保同一笔贷款不重复申报省、市相关政策。

3. 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如有违反,我行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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