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背景:此项目由农业农村部开展,已经连续开展多年,2023年开展公告已公示,该项目已经开展多年,是较为深厚的国家级项目,示范基地按生产型、经营型、管理型、服务型四种类型申报。
2、项目开展时间:通知时间一般为每年2——6月,2023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申报 2023 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3、参照政策及文件:具体参照国务院印发的《 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 ( 修订)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申报 2023 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4、项目名额:2023年山东省共6个入选,每年在项目开展公示的同时会具体分配名额,通常为每市推荐一个,再从中选取。
5、认定程序:(1)市级推荐: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畜牧、渔业部门,根据农办市〔2023〕3号文件要求,按照优中选优原则推荐候选基地。推荐基地名单和材料统一报送省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2)专家评审:由省厅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市推荐材料和现场答辩等情况进行量化评价,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排名前9的基地正式入围,参加差额考察。
(3)实地考察:由省厅组织考察组,对正式入围的候选基地进行现场考察,未通过专察的取消资格,从候补入围基地中依次递补。
6、具体要求:从2020年至2023年公示具体要求来看,有细微改动,但总体改动不大,以2023年要求为实例:
(一)生产型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成立不少于3年(含3年);
2.具有投入使用的规模化生产基地;
3.现代信息技术在生产活动中广泛应用;
4.在推进生产信息化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并开展了推广应用,社会效益明显;
5.在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农业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形成了可持续发展模式,经济效益明显;
6.在促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生产废弃物治理、循环利用等方面生态效益明显。
(二)经营型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成立不少于3年(含3年);
2.现代信息技术在经营活动中广泛应用;
3.与合作社或农户、农民等建立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拓展了周边农民的增收和就业空间,社会效益明显;
4.连续三年营业额不低于2000万元,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并形成了可持续的经营模式,经济效益明显;
5.在促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等方面生态效益明显。
(三)管理型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成立不少于3年(含3年);
2.具有专业化的信息技术团队和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工具、产品;
3.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覆盖业务范围或所服务管理部门达到40%以上,有效提升了行政管理效率、节约了管理成本,并形成了成熟的管理模式;
4.三年内在管理信息化方面获得有关方面肯定,社会效益明显;
5.在优化资源配置、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生态效益明显。
(四)服务型示范基地的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主体具有法人资格,成立不少于3年(含3年);
2.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服务中广泛应用;
3.在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便民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社会效益明显;
4.连续三年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年均服务人数2万人以上,形成了典型、可复制推广的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经济效益明显;
5.在促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生态效益明显。7、项目扶持基金:省农业厅、暂未公示。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以下情况申报:
(一)已获得省级单位授予农业农村信息化相关示范资格的;
(二)已列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
(三)已获得农业农村信息化应用推广等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已获得农业农村信息化领域国家发明专利的。